按照天津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校高自考毕业论文工作实际情况,2023年6月申请高自考毕业论文答辩采用远程答辩方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3年6月申请高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全部以远程方式进行,由指导老师分组组织实施,学校自考办负责总体协调。
二、答辩形式
远程答辩主要采用线上答辩方式进行。在线答辩软件要求:软件功能稳定、操作简单易用(至少允许10人同时在线)支持共享屏幕在线播放PPT、可在线共享文件等;可采用腾讯会议方式进行。
三、答辩时间
2023年6月申请高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须于2023年9月18日-9月28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指导教师分组自行确定并通知各位自考生。
四、答辩分组
专 业 |
组 别 |
指导教师名单 |
会 计 |
1 |
顾 群 袁士彤 孙 毅 |
2 |
樊丽莉 张 蕾 |
3 |
刘 彬 刘 朋 |
4 |
林 芳 张克菲 |
金 融 |
5 |
周 远 王旭丹 |
国 贸 |
6 |
刘 欣 王晨钟 |
市场营销 |
7 |
穆 琳 曹海英 |
五、答辩考生
2023年6月申请了高自考毕业论文,并且已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参加答辩的考生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并按照指导教师分组确定的时间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六、答辩流程
1.指导教师按照分组确定具体答辩时间,并提前通知参加答辩的考生。指导教师、答辩学生按照确定的答辩时间进入线上视频平台的答辩室,可有限允许旁听学生参会(控制人数、核对身份、禁言)。
2.每组指导教师自行确定一位教师负责录音,确保答辩全程录音完整。
3.指导教师按照论文报名表中考生顺序安排考生答辩顺序,参加答辩的考生依次答辩。
4.考生就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学生陈述应不少于5分钟,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不少于10分钟。
5.答辩结束后,答辩组指导教师进行评议,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
6.2023年10月8日,指导教师将答辩成绩、考生论文定稿电子版及附表1-4(指导教师签名以电子签名形式)、答辩录音发送至工作邮箱gaozikao@tjufe.edu.cn。
七、其他
1.答辩当天衣着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考生身份。
2.答辩全过程不发表与答辩无关的不当言论。参加答辩的教师、考生应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如因为发表不当言论或者实施了不当行为而引发的各种问题亦或触犯法律,后果由本人负责。
3.对于不具备参加网络视频在线答辩条件的同学,可申请进行电话答辩。
2023年9月11日